学费和经济援助
在这个部分
保留您的经济援助
财政援助的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
在参加大学时获得经济援助和/或奖学金的学生 必须保持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,以继续有资格获得财务 援助资金。在每个学年或其等同物结束时测量进展。 这种措施可能与学术进步规则不同,并施加的缓刑 由个别学术部门。
对于财务援助目的,一名学生保持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 他她:
- 为本科生维持至少2.00个累积GPA,至少为2.50 研究生。
- 完成每个学期的总数的至少67%。
- 不超过完成他/她学术所需的正常积分的150% 程序。
联邦学生财政援助对毒品有关的罪行的通知
对犯罪的占有或销售非法药物的联邦或国家定罪 当学生接受联邦学生援助时发生了那种,也称为标题 IV援助(例如赠款,工作研究或贷款)将导致资格损失 对于任何联邦学生援助。如果没有发生,则不考虑定罪 在一段时间,学生接受第四级援助,或者定罪逆转, 放在一边,或从学生的记录中删除。此外,除非被审判为成年人, 当学生是少年时收到的定罪不适用。
如果学生对联邦学生援助的资格已被暂停 与毒品有关的罪行,学生可能会在结束前恢复资格 学生没有资格的时间:如果:
- 学生令人满意地完成药物康复计划并成功通过 至少有两个未通过可接受的药物康复施用的未经发布的药物测试 程序
- 药物康复计划必须符合标准,并进行两项未经宣布 药物测试
一名学生在学生成功完成合格的一天重新获得资格 药物康复计划或学生的穷情期结束。进一步 药物定罪将使学生没有资格获得未来的联邦经济援助。
联系:
财政援助办公室
地址:
科学大学
600南43号。
费城,PA 19104-4495
办公室地点:
Griffith Hall,100室
电话:
215-596-8894
电子邮件:
与经济援助辅导员的虚拟约会: